关于申报2021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根据陕教技办〔2020〕7号文件精神,我校2021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开始,现通知如下:
一、我校申报的项目类别有两类:
1. 一般专项项目:包括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类,主要资助青年科技人员和教师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本次指标为:人文项目申报数为2,自然专项申报数为4。
2. 服务地方专项项目:资助与我省企业合作开发、已完成实验室试验研究,经培育后可在陕西省转化实施的项目。没有指标限制。
二、申报人条件
1.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以支持培养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为主,项目申报人截止2020年12月1日年龄需符合以下要求:一般专项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35岁;服务地方专项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45岁。
2.学校已经主持过此类项目的老师不能主持申报。
3.未结题项目(项目组前三人)的老师不能申报。
4.教授不能主持申报一般专项研究计划项目。
三、申报项目要求
1. 原则上受过学校科研资助,具有较好研究基础的项目。
2. 坚持原始创新性、先进性和科学性,避免重复和低水平研究。
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面向世界科学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以培养青年教师,稳定高校科技人才队伍,加快高校科研平台建设,提升陕西高校科技创新能力,促进高校内涵发展,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目标。重点支持:
(1)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的基础研究项目;围绕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着力解决区域性、行业性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和难题的应用型研究项目。
(2)围绕当代中国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发展规律,推进理论创新,支撑科学决策,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3)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合作,着力解决企业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产品更新换代、新产品开发、产品生产工艺改进,能够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创新性项目。
四、申报时间安排
1. 一般专项科研计划项目校内申报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29日18:00,请按时填好申报书,并提交科研处。
2. 服务地方专项计划项目校内申报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25日18:00,请按时填好申报书,并提交科研处。
五、注意事项:
1. 认真阅读申报文件—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1年度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陕教技办〔2020〕7号)。
2. 填写申报书。下载并根据自己申报项目类别填写申报书和附件材料。请按要求时间提交科研处。
3. 网上填写申报书。学校推荐评审通过的申报老师请及时联系科研处注册填写,2021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使用“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kygl.sneducloud.com/)。
4. 科研处联系人:程晓宇81480042。
科研管理处
2020.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