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做好2024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接教育厅通知,2024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原“陕西高校科技成果奖(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推荐工作现已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络申报时间:即日起至3月14日16:00。
请各申报项目负责人务必在3月14日16:00前登录“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kygl.sneducloud.com/index.jsp)完成在线推荐材料填写,并提交至项目第一完成单位。
“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原有用户名仍可继续使用,无此系统用户名、且有意申报的老师(或者原用户名密码丢失的老师),编辑短信“二级学院+姓名+身份证号”通过OA或QQ留言,开通用户名。
二、申报人及单位要求:参评成果完成人不超过11人,第一完成人应为我校教师或科研人员,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项参评成果的完成人。参评成果完成单位不超过5个。
三、参评成果要求:
(一)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类成果
相应的学术论文与专著已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出版一年以上(即2022年12月31日前),并得到正面引用、评价或者应用,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
(二)技术发明、技术开发、技术推广类成果
相关技术、产品、工艺、材料等成果经一年以上(即2022年12月31日前)的实施应用,已创造明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或者对维护国家安全作出显著贡献,推动了相关领域的科技进步,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
(三)软科学类成果
研究成果经过学术评价,被相关单位采纳,并在相关单位和企事业单位进行了一年以上(即2022年12月31日前)的应用,已创造了明显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四)创新驱动类优秀成果
创新驱动类优秀成果授予在推动我省秦创原建设、创新产业链深度融合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研究成果。参评成果必须实际应用一年以上(即2022年12月31日前),并提供专利证书等技术评价证明,用户评价、第三方评价、市场绩效等成果应用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
(五)科普类优秀成果
作品应为2022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的十年之内的作品,普及面在国内外同类科普作品中处于领先水平,社会效益显著,为全民科学素质的提升做出了很大贡献。下列成果暂不列入科普类的范围:
1.科普论文;
2.科普报纸和期刊;
3.以外国语言文字撰写的科普作品;
4.国民学历教育的教材、实用技术的培训教材;
5.科幻类作品;
6.科普翻译类作品。
(四)项目推荐前应在推荐单位、完成单位、完成人所在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含成果名称、成果简介、完成单位、完成人、完成人合作关系情况、主要知识产权(标准、规范)目录、代表性论文专著目录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处理无异议的成果方可推荐。请各申报项目负责人于3月8日前将公示信息电子版(模板见附件1,在本通知后)及代表作pdf文件打包发送到科研处联系人邮箱:739417165@qq.com,文件命名格式为:学院+第一完成人姓名+联系电话。我校将于3月9日-13日进行公示(五天)。经过公示的项目信息不能再做更改。
与其他单位合作完成的成果,应在其他单位公示,公示完成时间为3月13日,14日前需将公示结果(模板见附件2)报送科研处。
(五)知情同意证明的使用
凡是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专利发明人不作为本次科技成果完成人的,需要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专利发明人出具知情同意证明(模板见附件3)。
凡是论文署名单位(无论第几单位)、专利权人(无论第几单位)不作为本次科技成果完成单位的,需要论文署名单位、专利权人(单位)出具知情同意证明(模板见附件4)。
(六)以上公示结果、知情同意证明必须在3月14日前交到科研处。3月15日上午10点-12点,科研处将对网络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根据审查结果,上报推荐公文(教育厅要求3月15日16:00前通过网络上报推荐公文,所以上述时间不可延误)。
(七)学校审查通过、填写推荐意见后,项目负责人自行下载带有水印的申报书电子版,彩色打印、签字、盖章、扫描,将扫描件制作为pdf文件,然后回传至申报系统。回传完成的时间最迟为3月15日16:00,16:00以后网络会关闭。
(八)上述时间节点均为最迟的时间,不可延误。请按通知要求时间节点完成申报。提前完成网络申报的项目负责人,可以提前联系科研处进行审核。其它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电话:孙宾宾 029-81480042
电子邮箱:739417165@qq.com
科研处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