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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2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原科技成果奖)的通知

时间:2021-11-01  作者:孙宾宾  来源:

关于申报2022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原科技成果奖)的通知

各二级院部各位老师: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请各二级院部及时通知老师,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申报工作。

1.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以下简称厅奖申报与校级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以下简称校奖申报彼此独立。校奖可以作为“厅奖”的支撑材料。

2.本通知申报厅奖”申报限于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领域。本年度校奖评选另行发文通知。

3.获得历届校奖的成果、且没有以同样的材料获得“厅奖”的,原则上必须对原校奖申报材料进行完善,参与此次“厅奖”申报。已获得历届“厅奖”的,按照教育厅要求,不能以同样的成果再次申报“厅奖”。

4.厅奖”申报由第一完成人负责直接在网上申报。以前有教育厅科研管理系统用户名的老师,已有用户名可以直接使用。没有该系统用户名的老师,及时联系科研处注册用户名,注册用户名需要提供二级学院名称和个人姓名、身份证号,将二级学院名称和个人姓名、身份证号”发至孙宾宾OA即可

5.截止1122日晚24时,申报人都可以修改申报材料,但不得违背公示的基本信息1122日晚24时,网络关闭,在此之前必须点击提交,否则责任自负。

6.知情同意书(附件4)的使用。论文论著第一作者不是申请厅奖”共同完成人的需要填写;论文论著第一作者单位不是申请厅奖”共同完成单位的需要填写;专利(软著)专利权人不是申请厅奖”共同完成单位的需要填写。


7.此次厅奖申报时间节点如下,请按时间节点按时完成申报。

 

时间节点

完成工作

备注

即日-1115

个人网上初步填写申报书

网址http://kygl.sneducloud.com/

1116 -17

个人打印网上申报材料,提交科研处,科研处进行初审,并邀请专家打磨

申报人必须将申报材料打印签名交至科研处,以便于科研处掌握申报数量

1118

个人根据网上申报信息,准备公示材料(格式见附件2),将公示材料及证明材料送科研处

公示材料及证明材料要原件,申报人必须亲笔签名

1119-25

公示5个工作日
 
与其他单位合作申报者,也需要在其他单位公示,并出具公示结果证明(格式见附件3

教育厅今年要求对网络公示情况进行截图、对纸质公示进行拍照。

1126日上午

学校审核,填写推荐意见


1126下午-1129日上午10

申报人打印学校审核通过的正式申报材料,签名,需要外单位盖章的送外单位盖章。将所有签字、盖章以后的材料于29日上午10点前送科研处。

所有证明材料要原件

1129

学校根据上交材料的明细,向教育厅进行推荐(发公文、给申报材料盖章

发公文需要申报书中的关键信息,因此所有申报材料必须在1129日上午10时,交到科研处

1130

科研处将纸质材料送教育厅


 

联系人:孙宾宾 81480042

 

科研处

20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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