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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科技成果奖(人文社科类)推荐工作的通知(含附件)

时间:2024-09-03  作者:孙宾宾  来源:

关于做好2024年度科技成果奖(人文社科类)推荐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总结、表彰和推广我校人文与社会科学类优秀成果,激励广大教职员工积极投身理论探索和创新活动,提升学校咨政建言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根据《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科技成果奖评审奖励办法》规定,现就2024年度我校科技成果奖(人文社科类)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推荐成果要求为202111日至20231231日期间完成的人文与社会科学类科技成果。成果的第一完成单位和第一完成人隶属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科技成果奖(人文社科类)推荐类型包括:著作类、论文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

推荐成果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党的创新理论研究;3.中共党史党建学;4.思想政治教育;5.哲学;6.宗教学;7.语言学;8.中国文学;9.外国文学;10.艺术学;11.历史学;12.考古学;13.经济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人口学;18.民族学与文化学;19.新闻学与传播学;20.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1.教育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心理学;25.管理学;26.港澳台问题研究;27.国际问题研究;28.区域国别学;29.交叉学科。

22.体育学”不包括“运动生物力学”“运动生理学”“运动心理学”“体育保健学”“运动生物化学”“运动训练学”“武术理论与方法”二级学科;“24心理学”不包括“医学心理学”二级学科。

二、推荐要求

2024年度我校科技成果奖(人文社科类)推荐要求:

(一)完成人的资格要求

1.参评成果的第一完成人应为我校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

2.申报人原则上应是申报成果的第一完成人。多人合作成果可由第一完成人以外的完成人申报,须征得其他完成人同意。获奖证书上的完成人及排名以报奖成果的实际署名及顺序为准。

3.同一完成人可有不超过2项成果参评,但作为第一完成人限1项,作为参与人限1项。

4.成果署名为团队、课题组或机构的,只能以团队、课题组或机构名义申报,获奖证书中不出现完成人姓名。团队或课题组的负责人及主要人员应为人事关系在高校的人员,机构应为高校内设机构。例如,专著的作者署名为“本书编写组”(以版权页为准),获奖以后,证书上成果的作者也只写“本书编写组”。

5.已离开工作岗位的作者,系在本次报奖要求时限内首次公开出版、发表的成果,亦可申报。

(二)论文类成果要求

1.指在国内外期刊或论文集上首次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在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以公开在期刊版权页标注的第一次刊登的时间为准。

2.系列论文,围绕一个专题,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以同一标题发表于同一刊物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对同一作者、同一主标题,不同副标题的论文,视为同一标题的系列论文;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做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篇论文申报。整体申报时以最后一篇论文发表时间为准。

3.在国外电子期刊发表论文、作者只有电子版没有纸质原件的,申报时在提供电子版原文打印件的同时,需提供文章的DOI号码,并登录DOI验证网站(http://www.doi.org/)将输入DOI地址后查询得到的网页打印出来,作为证明材料。

4.以非简体中文公开发表的论文,申报时应附原文和对应的简体中文两种版本。

5.在网上发表的论文,不能申报;但被正式出版的纸质媒体(如新华文摘等)转载的,可以申报;发表期刊和时间以首次被转载期刊名称和时间为准。

(三)著作类成果要求

1.指有国标书号,由正式出版部门出版并公开或内部发行的出版物,不包括只有内部准印证的出版物。著作形式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正式出版的著作,以公开在图书版权页标注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

2.多卷本研究著作以最后一卷出版的时间为准,在符合上述申报时限的情况下做整体申报。

3.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4.个人学术文集(含论文集),在本届认定申报时限内公开出版且首次发表内容不低于50%的,可作为著作类成果申报;多人撰写的论文集不能作为著作申报,只能由论文作者以单篇申报。

5.以非简体中文公开出版的著作,申报时应附有原文和对应的简体中文两种版本。

(四)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要求

1.应提交实际应用法人单位(区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厅局级以上事业单位、大中型以上企业等)采纳或应用证明,以及关于成果效果和社会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

2.采纳时间以证明内容中明确说明的采纳时间为准;证明内容中未明确说明采纳时间的,以出具证明材料的落款时间为准。采纳时间应在申报期限内。

(五)普及读物类成果要求

1.成果形式为著作,指为宣传党的创新理论、阐释解答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人文社会科学知识传播普及而撰写的人文社科普及读物,应具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和可读性。

2.需要提交有关成果效果和社会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包括图书发行量、书评、相关新闻报道、受众反响等。

(六)下列成果不能推荐申报:

1.不属于认定范围的;

2.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人体健康、违反伦理道德的;

3.涉及国家秘密的成果特别是涉密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

4.存在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问题的;

5.已获厅局(市)级及以上奖励的;

6.成果完成人违反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师德师风、科研诚信受到惩处的,或按照有关规定被禁止参加评奖、评审等活动的;

7.存在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争议的;

8.教材和教辅、文学艺术创作类作品(如传记、小说、游记、散文、访谈、诗集等)、新闻作品、志书、年鉴、一般大事记;

9.属于交叉学科且已获同级别或以上科学技术奖的;

10.有违反其它规定情形的。

三、推荐材料

推荐材料包括主件和附件,主件和附件合并装订,先主件后附件。一式三份,装袋,并将材料目录贴在文件袋外部。

(一)主件为《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科技成果奖(人文社科类)推荐书》,双面打印。

(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参评成果:论文提供封面、目录、正文复印件;咨询服务报告提供原件或复印件;专著提供封面、目录、版权页复印件。参评成果装订在其他附件之前。专著还需单独提供原件3本。

2.参评成果的获奖情况、引用转载情况、采纳采用情况、社会反映情况等证明材料。

3.成果完成人中有作者署名单位为其他单位的(这里的其他单位指除我校以外的单位,也包括我校教师署名单位中有其他单位的情况),须征得其他单位同意并附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知情同意证明。

四、推荐程序及时间

成果完成人如实填写《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科技成果奖(人文社科类)推荐书》。成果第一完成人所在的二级院部对推荐成果进行初审,签署推荐意见。

各二级院部进行汇总,以二级院部为单位向科研管理处集中报送推荐材料。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108日。

五、评审及授奖程序

各二级院部推荐的参评成果,经科研管理处进行审核后,将组织校内、外专家依据《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科技成果奖评审奖励办法》中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提出拟授奖成果及拟授奖等级。

科研管理处将对专家评审提出的拟授奖成果及拟授奖等级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奖励。

六、其它

1.为更好的培育高层次科技成果奖,《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科技成果奖(人文社科类)推荐书》已经修改,请使用最新版本。《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科技成果奖评审奖励办法》及本次评奖所需的相关资料在科研管理处网站“常用下载”栏目下载。

2.各二级院部应确定一名联系人,负责本二级院部科技成果奖(人文社科类)推荐材料报送等工作。

请各二级院部认真组织、严格初审,做好我校2024年度科技成果奖(人文社科类)的推荐工作。

联系人:孙宾宾

                  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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